3月11日,省文物局组织专家来我校图书馆进行文物普查认定工作,共有九千余册图书被最终认定为文物,其中包括10余种明代文物资料,大量的清代和民国时期文物资料,令到馆专家感到非常震惊,他们没料到在我们这样一个普通地方本科院校能有如此惊人的发现。
近期,图书馆将组织工作人员协同菏泽市文物局对这批文物资料进行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并将采集的数据上报国家文物局。为了充分发挥馆藏文物资料的重要作用,图书馆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对文物资料的保护力度,加强对文物资源的宣传、开发和利用,充分发挥其在学校教学、科研中的重要作用。